2024年启东市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
发布时间:2024/09/01 10:17:30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为做好我市学生资助工作,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,确保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”,现将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简要介绍。

一、资助项目及对象

(一)免学费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,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。

(二)国家助学金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(三)国家奖学金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(学习成绩优异、技能表现突出)的学生。

二、资助标准

(一)免学费:按照本地政府及其物价、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(不含住宿费)。

(二)国家助学金: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。具体标准由各校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,可分为2-3档。

(三)国家奖学金: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
三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

(一)学生家庭类型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、特困救助供养家庭、低保边缘家庭、支出型困难家庭、其他低收入家庭、困境儿童(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重病儿童、重残儿童等);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、脱贫家庭(原建档立卡)、脱贫不稳定家庭(原建档立卡)、边缘易致贫家庭、突发严重困难家庭;工会组织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;残联认定的残疾人;相关政府部门、政法机关等认定的其他优抚对象: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、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人员子女、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子女等。

(二)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、重大突发意外事件。

(三)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。

(四)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、负债状况。

(五)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,劳动力文化和职业、收入情况,家庭成员健康状况。

(六)学生消费的金额、结构等合理性。

(七)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。

四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流程

(1)提前告知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,实行动态调整机制。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,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,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。

(2)学生或监护人申请。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,需要登录“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”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信息,已经由民政、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可以“免申即享”,但需要确认并补充相关信息。学生或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
(3)学校认定。学校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,组织三级认定。核实形式包括家访、个别谈话、大数据分析、信函索证、量化评估、民主评议等。

(4)结果公示。学校采取适当方式,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,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。

(5)建档备案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将最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上报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及备案。

五、对受资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,建立科学准入准出机制

对接受资助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终止提供资助,并对已经领取的助学金予以追缴,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
(一)学生或监护人填报家庭信息或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;

(二)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。

六、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

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。学校负责宣传发动,学生对照条件提出申请,经班级推荐,学校评委会根据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认名单,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逐级上报,最终由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确定。

七、特别提醒
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,资助资金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。请提前申领好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,并去相关银行做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激活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