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局机关、招生办工作人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/08/31 10:41:35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在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内推荐市教育体育局、招生办工作人员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条件

1.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。

2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。

3.具有适宜推荐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,能胜任相关工作。

4.本科及以上学历,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
5.年龄要求:45周岁以下(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)。

6.其他要求详见推荐岗位表。

7.下列人员不得推荐: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的,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;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、行政处罚、刑事处罚的,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;有违反教师职业规范,并经查实的人员;未满5年乡村服务年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;近5年内有市局机关(事业科室)借用(挂职)经历的人员。

二、推荐岗位

岗位代码

工作岗位和数量

其他要求

01

基教科1名

幼儿园教师资格,熟悉幼儿园工作。

02

基教科1名

中小学教师资格,熟悉体育卫生相关工作。文字功底较好者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
03

体育科1名

04

党群科1名

熟悉纪检监察和校务监督工作。

05

招生办1名

计算机相关专业,能熟练管理和维护数据库管理系统,能简单开发数据库管理系统。


三、推荐程序

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于2023年8月31日~9月1日(上午9:00~11:30,下午2:30~5:00)提交《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推荐表》(一式两份)至市局706办公室,并提供与推荐表相一致的相关证明(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任职文件及岗位要求所需提供的材料)原件和复印件。

市教育体育局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并对推荐人员进行适岗评价和面试。根据适岗评价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报局党组开会讨论确定推荐入围人员名单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不得隐瞒真实情况,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推荐资格,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2.推荐入围后,试用期3个月,工作时间至2025年8月1日。在此期间,原人事关系不变,工资和绩效考核等由原单位负责。根据学校情况,本学年职务、课务可按学校安排执行。

3.市局也可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提前结束工作时间。

4.咨询电话:0513-80923706(启东市教育体育局)

纪律监督:0513-80923812(启东市纪委、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)

附件: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推荐表.doc


启东市教育体育局

2023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