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遴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/02/01 16:09:41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各校外培训机构:

为丰富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内容,推动更多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资源参与校园课后服务,不断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,助力学校特色品牌创建。根据《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启教监管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市教育体育局决定,开展2023年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本市范围内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

二、工作流程

1.自主申报。申报机构对照《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认真填写《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》(附件1),按《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遴选材料清单》(附件2)要求,整理装订材料后报送市教育体育局监管科805室。

2.专家评审。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机构和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评定,根据综合评定得分,确定准入名单。

3.结果公示。准入名单将向社会进行公示。经公示通过,有关培训机构与服务项目将纳入《启东市中小学(幼儿园)进校园服务名录库》,并供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遴选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申报材料清单

1.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;

2.营业执照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;

3.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
4.师资相关材料。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(2、3、4三项的原件无需装订成册,报送申报材料时现场查验);

5.课程相关资料。包括课程目标、教学内容、授课对象范围、授课班额上限、每学期课时安排、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。(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,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)

6.收费标准。课程每课时(不少于40分钟)收费标准。

7.办学成效相关材料。

8.其他(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)。

(二)材料报送要求

1.申请表(附件1)一式三份;

2.申报材料(附件2)按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;

3.申报材料于2023年2月17日前,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监管科805室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及电话:陈杰,80923805。

附件:

  附件.docx

1.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

2.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遴选材料清单

3.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的实施办法(试行)

启东市教育体育局

2023年2月1日